一、离婚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
离婚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如下:
(相关资料图)
1.诉讼主体资格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据。
3.争取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共同财产证据清单,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资证明。存款证明: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债务证明:借据、相关的证据佐证。
二、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方法
1.当事人自行收集;
2.当事人委托律师收集;
3.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只有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者法院主动调查。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其没有被修改。
三、离婚证据不足法院会判离婚吗
证据不足的,不可以判离婚。夫妻双方选择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诉讼进行审理,审理后,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的,不能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必须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