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部署,广东网安部门对刷量控评“网络水军”犯罪活动开展集群打击。
其中,广东东莞网安部门组织全市17个镇街分局开展三波次集中收网打击行动,成功打掉犯罪团伙22个,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89名,涉案金额达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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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东莞网安部门查明,某“网络水军”团伙技术人员伊某自2021年5月至今先后搭建了3个专门“刷单”的平台,并分别给赖某某、李某某、叶某某等人运营。
该团伙利用刷单平台,组织商家和刷手在网络平台上大量进行虚假购物、发布虚假评价并从中赚取刷单佣金,伊某从中抽取30%利润。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捣毁作案窝点4个,现场扣押作案电脑、手机、银行卡一批,涉案金额共5700余万元。
案例二
东莞网安部门查明,刘某乐开办电子商务公司,招聘员工通过各网络平台引流接单,再通过自动刷单软件为知名电商平台的网店商家提供“有偿刷单”的非法业务,使商家的店铺成交量、好评率、店铺权重得到提高,从而增加商家的商品销量。
2023年7月,东莞网安部门联合大朗分局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嫌疑人35名,涉案金额共约4000万元。
案例三
东莞网安部门查明,陈某、李某等人注册某科技公司,专门在网络上发广告,组织水军人员为医疗机构、车企等商家在网络平台进行删除、屏蔽和降权下沉等操作,有偿提供信息删除服务。
经统计,该团伙从2022年3月至今有偿删帖约1.1万次,非法获利约53万元人民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刷量控评”是违法犯罪行为。
网安部门将继续保持对“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的持续打击,进一步压缩“网络水军”生存空间,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公平公正、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来源 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 莫凡
流程编辑 马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