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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4月22日电 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3月,江苏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督察发现,徐州市扬尘防治“最后一米”打折扣,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三方监理履职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当前,徐州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连续三年全省唯一不达标,2022年改善幅度全省最低,平均降尘量为3.6吨/月·平方公里,全省最差。徐州市区在建工地635个,省环境监测中心卫星遥感监测显示,工地、裸地扬尘源防控到位率全省最低;省污染防治攻坚平台涉徐州市扬尘污染交办、投诉等问题1520条,全省最多。市政府先后开展了“扬尘污染六项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防治”等多项行动,但工作落地落实存在明显短板。
督查结果显示,徐州市扬尘污染主要涉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三方监理履职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督察组进驻前后抽查扬尘点位136个,66个存在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问题。其中,九里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地扬尘管理“六个百分百”要求不清楚;安全环保周例会未部署扬尘管理工作,岗前、工前教育培训无扬尘管控内容,违反徐州市工地扬尘防治岗前工前培训规定。
江苏省住建厅《2022年江苏省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监理单位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责任,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督察发现,五山公园一期A线道路工程监理单位针对该工地围挡破损、雾炮未正常使用等扬尘管控问题,一年多来仅书面交办5次,现场检查时,上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此外,督察发现,2022年以来,徐州市政府召开扬尘污染防治相关会议六次,但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职责的主要职能部门未召开一次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部署,市住建执法监察支队多年来也未实施一起工地扬尘行政处罚。五山公园一期A线道路工程项目开工一年多以来,区有关部门多次上报该项目扬尘污染问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仅责令改正一次,且责令改正通知中未明确整改时限、无具体整改要求。
督查指出,徐州市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打折扣,管理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压紧压实。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