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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整改推进会召开,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审议《甘孜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等文件,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州委书记、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沈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委副书记、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邓立军出席会议并安排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鲜明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省委赋予我州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定位,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我州夯实生态本底、推进美丽甘孜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自觉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为底线要求、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必由之路、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鲜明导向、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重要任务,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文明现代化推动甘孜现代化建设。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降碳”战略。科学有序推进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大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以改革创新助力“双碳”目标稳步实现。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施工现场的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要做好生态功能修复。深化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拓展绿色空间、增强生态韧性。要加快推进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围绕清洁能源、高原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优势矿产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可持续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做好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动力。要加快推进美丽甘孜建设。认真落实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和年度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尽快编制完成美丽甘孜建设规划,积极参与“美丽城市”“美丽河湖”“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用实际成效服务美丽四川建设大局。
会议强调,要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集中精力消存量。各县(市)和州级责任单位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组建专人专班,对照整改方案,全面梳理、逐一攻坚、清零销号,严禁逾期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书面整改。要千方百计遏增量。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违规开发、矿山矿企违法排污和生态修复等十大领域及“两高项目”等七大重点,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杜绝“旧账”未清又添“新账”。要全力以赴防变量。逐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分行业分类别总结分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会议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案件,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纪委监委、组织、环保、目标督查等部门要常态督查暗访、强化考核问效,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落实、企业自觉、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共同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有关州领导,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张嗥编辑:汤宁校对:岳诗蕊责编:肖宵审核: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