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编制(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人员,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料图)
1.男性,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条件规定;3.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和体检有关规定,其中对视力要求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5.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距离最近一次转任满1年。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1.报 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4日。本次选调实行线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交《仙居县公安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文档(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邮箱:xjgacheng@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字样)。并来电确认,联系电话:0576-89373518)。面试前需提交有本人署名诚信承诺和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意见的纸质报名表。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3.笔 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4比例确定进入体测对象(选调职位达3名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参加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数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测试中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在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达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符合面试条件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5.面 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6.体 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中对视力要求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选调考察对象。
7.考 察
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进行。在公示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选调对象放弃选调的,可在经面试合格的人选当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8.公 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人民警察录用手续。未尽事宜,由仙居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