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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中国银河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3]796 号)。
根据该监管意见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无异议。
监管意见书同时要求,公司应当将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要求,严格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并按规定填报监管报表;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住所地证监局报告。